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投资正在成为在欧洲更加明确和规范,例如通过欧盟的可持续财务披露条例(SFDR)和欧盟的可持续活动分类。一套明确的标准来决定一项活动在环境上是否可持续将减少“绿色清洗”。

在亚太地区,各国之间巨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差异转化为多样化的可持续金融监管。即使对于最容易测量和比较的ESG因素(例如碳排放),该地区仍然没有共同的目标。只有中国(承诺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韩国(2050年)、日本(2050年)、新西兰(2050年)和印度尼西亚(2060年)制定了净零目标,这导致了监管可持续金融活动的不同方法和进展。

然而,在ESG披露要求、可持续金融产品标准以及可持续金融产品和活动的财务激励方面,我们发现了一些区域性的共性和趋势。

ESG披露:作为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公司必须遵守

亚太地区所有主要市场都已经制定了ESG信息披露指南,并且是联合国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的合作伙伴。证券交易所也提供了书面指导符合全球标准的ESG报告,如全球报告倡议(GRI)标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特别工作组(TCFD)、气候信息披露标准委员会(CDSB)和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IIRC)。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必须发布包含重要ESG信息的年度ESG报告。

交流在马来西亚、泰国、越南、菲律宾和香港,无论公司规模大小,都要求将ESG报告作为上市规则。任何在菲律宾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未能提交ESG报告的,将因报告不完整而受到处罚。

已经在该地区设定净零目标的国家已经制定了国家一级的法规和指导方针。例如,日本银行(BOJ)和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鼓励金融机构基于TCFD框架加强披露,这意味着他们必须从数量和质量上披露与气候相关风险相关的组织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

随着欧盟加快步伐,制定了新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并强制要求非财务报告,随着亚太地区主要国家承诺实现净零目标,该地区更多的国家将在不久的将来效仿,制定更严格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规定。2021年8月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GX)也启动了公众咨询一项在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强制披露气候相关信息的计划。

产品标准:绿色分类正在形成和标准化

虽然在亚太地区,绿色贷款和可持续发展相关贷款等产品已经起飞,但客户和投资者仍对“洗绿”持谨慎态度。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的数据,中国是2019年第二大绿色债券发行国,发行了313亿美元,仅次于美国(513亿美元),但242亿美元的中国有标签的绿色债券被排除在这些数据之外,因为它们是不符合国际绿色债券的定义

欧盟的气候减缓和适应要求将于2022年1月开始实施,亚太地区的监管机构也一直在研究可持续的分类法。

中国自2015年以来发布了绿色债券目录更新在2021年.该国最近也宣布与欧盟的合作采用共同的绿色投资分类体系,力争在2021年底前对企业的环境活动实施相互认可的分类体系。

2020年,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成员国的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宣布支持东盟的可持续融资分类。韩国政府也发表了上述内容它将建立一个K-taxonomy帮助界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和经济活动。

随着这些分类的形成和标准化,该地区的金融服务公司将不得不为绿色金融产品制定更严格的标准。

资金:监管机构激励金融服务公司加速ESG产品和流程创新

监管机构正在利用货币政策和拨款来鼓励资金流向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为了支持净零目标,日本央行(Bank of Japan)已经采取了行动引入了一种新的资金准备措施2021年;它将对金融机构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贡献的投资或贷款提供资金,利率为0%。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推出绿色及可持续发展资助计划在2021- 2022年度预算中,为符合资格的债券发行者和贷款借款人提供补贴,以支付其债券发行(最高250万港元,相当于32万港元)和外部审核服务(最高80万港元,相当于10万港元)的费用。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推出了绿色及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资助计划为支持企业获得绿色和可持续融资,该公司将支付至多10万新元(合7.5万美元)聘请独立服务提供商的费用,以验证贷款的绿色和可持续资质。

这些方案为金融服务公司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商业案例,以加速ESG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然而,由于亚太地区许多国家的可持续分类法尚未形成,投资者、客户甚至实践者将继续努力确定该地区的良好做法。

领先企业应参考全球标准和法规来指导其ESG实践,以确保长期成功。